您好,欢迎光临惠州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网站!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招聘岗位    ·招聘启事    ·政府委托招聘    ·清明节放假通知    ·2020年春节放假通知!    ·2019年“国庆节”放假通知    ·2019年“端午节”放假通知    ·201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惠州安防协会2019年春节放假通知    ·元旦节放假通知    ·关于2018年国庆节放假通知    ·关于2018年中秋节放假通知    ·【招兵买马】常务会员单位惠州先锋..    ·2018年端午节放假通知    ·201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通知    

 协会介绍

更多 

 联系我们

更多 

办公室电话:0752-2811992

传真:0752-2201300   

协会QQ:2714930593

协会电子邮箱:

hzsia2015@163.com    

2714930593@qq.com

邮编:516001       

地址:惠州市云山东路4号电信云山大院5号楼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时间:2017/1/11 10:57:47    点击:2279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上一篇: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
关闭本页】【返回页顶

首页 | 关于协会 | 新闻中心 | 会员活动 | 协会成员 | 技术方案 | 加入协会 | 资料下载 | 专家委员会 | 产品中心 | 招兵买马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惠州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by hzspia.com

惠州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主办  备案号:粤ICP备16001904号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4号(省电信大院5号楼)  办公电话:0752-2811992    邮箱:hzsia2015@163.com

开户名称:惠州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开户账号:4914-9100-1018-8001-5670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联系客服: